鍋爐軟化水設備水質標準適用于額定出口蒸汽壓力小于等于2.5MPa,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也適用于以水為介質的固定式承壓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
一、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的給水一般應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
1、硬度mmol/L的基本單元為c(1/2Ca2+、1/2Mg2+);
2、堿度mmo1/L的基本單元為c(OH-、1/2CO2-3、HC03-);
3、當鍋爐軟化水處理裝置額定蒸發量大于等于6t/h時應除氧,額定蒸發量小于6t/h的鍋爐如發現局部腐蝕時,給水應采取除氧措施,對于供汽輪機用汽的鍋爐給水含氧量應小于等于0.05mg/L;
4、如測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難時,可采用測定電導率或氯離子的方法來間接控制,但溶解固形物與電導率或與氯離子的比值關系應根據試驗確定。并應定期復試和修正比值關系;
5、全焊接結構鍋爐相對堿度可不控制。
二、額定蒸發量小于等于2噸每小時,且額定蒸汽壓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鍋爐和汽水兩用鍋爐也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但要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的情況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排污和清洗工作。
三、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進行鍋外水處理,對于額定功率小于等于4.2MW非管架式承壓的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可采用鍋內加藥處理,必須對鍋爐的結垢、腐蝕和水質進行加強監督,認真做好加藥工作。
1、余熱鍋爐及電熱鍋爐的水質指標應符合同類型、同參數鍋爐的要求;
2、通過補加藥劑使鍋爐軟化水pH值控制在10至12;
3、額定功率大于等于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給水應除氧,額定功率小于4.2MW的承壓熱水鍋爐和常壓熱水鍋爐給水應盡量除氧;
4、直流鍋爐給水應采用鍋外化學水處理,其水質按額定蒸汽壓力為大于1.6Mpa、小于等于2.5Mpa的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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